首页 >> 头条新闻 >> 正文
高级搜索?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发布 本月31日正式实施
2008年1月1日 11:43  CCTIME飞象网  作 者:孙慧

    飞象网讯  2007年最后一个工作日,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与2007年12月27号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公开表示《规定》即将发布仅仅只有2天。

    公告显示,此《规定》适用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广电总局及下属广电机构主要负责对视听节目内容进行管理,信息产业部及地方单位对互联网接入进行监督。

    对于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应具备的条件,《规定》做了明确规定,其中之一是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规定将于本月31日正式实施。

编 辑:孙慧
相关新闻   本类文章   最近更新   一周热点  
文章评论
昵称:  注册
 
 
请您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所有无关或非法留言内容
·您在本站内的留言,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
 
专家观点
过去一年中,中国电信市场格局出现了明显的变化,移动运营商..
精彩专题
2007第五媒体高峰论坛
环境友好 绿色通信
中国移动通信征程20年
2008中国通信产业发展形势报告会
CCTIME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