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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报:专家详解漫游费的产生
2008年1月21日 15: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参与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制定讨论方案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20日说,与本地通话不同,例如一个北京的手机用户漫游到上海,可能发生以下三种费用。

    第一部分是北京手机用户到上海后通话,必然要占用上海的移动运营商的网络。对于这一部分,目前按照后付费用户每分钟0.4元收取,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收取。

    第二部分是上海的移动运营商看到这个号码不是自己的,就需要向北京的移动运营商进行查询。北京的移动运营商在查询之后对上海进行回复,并通知上海方面可以提供服务或是欠费不可以提供服务,这是一个建立漫游的过程,这一部分费用在电信行业称作手机漫游费。这部分为了建立漫游而收取的费用,就是在第一部分0.4元和0.6元的基础上各加0.2元,于是就变成了每分钟0.6元和0.8元。

    第三部分是北京手机用户到上海,往往会发生长途电话费用。如果在北京的朋友给已漫游到上海的北京用户打电话,北京用户如果接了这个电话,或者北京用户在上海给北京的朋友打电话,占用省际长途电路,就发生了相应的长途通话费。

    综合以上,北京手机漫游到上海后,每分钟0.4元或0.6元,加上每分钟0.2元,再加上每分钟0.7元,就变成了每分钟1.3元到1.5元。这个收费标准不符合近年来全国电信资费普遍大幅度下降的形势,必须予以调整。

编 辑:王彬
关键字搜索:移动电话  国内漫游  通话费  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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