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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漫游费听证”的议题设置走偏了
2008年1月21日 15:41  新民网—东方早报  作 者:曹林

    据报道,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将于本月联合召开“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方案”公开听证会。

    这本来是件好事,但一看到这个听证议题,我就感觉,这个听证会已经缩水了近一大半。因为,决定一个听证会结果的,不仅在于听证的程序和过程,以及民意能否得到充分表达,更在于听证议题的设定。

    此次听证会的议题是“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降低漫游费当然是好事,可一直以来,舆论针对漫游费的呼吁并非是“降低”,而是彻底取消。至于取消的理由,一来是成本问题:如有关专家所言,手机漫游的过程不过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数据包,其成本已接近于零,漫游费根本没有理由再收。二来是国际惯例:中国的垄断企业向来喜欢拿国际惯例说事,可连欧盟内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漫游费用都已经取消了,那么我们要问,人家能取消漫游费,我们这儿为什么就不能?

    民意期待彻底取消漫游费,而有关部门设定的议题,与此恰恰相反。在“降低”对“取消”的偷换中,所谓尊重民意的听证会已经缩水了近一大半。既然议题是“降低漫游费的上限”,那听证会就只能局限在讨论“降多少”、“上限设置在什么地方”这些话题上了,这就置民意于很不利的地位。消费者代表再怎么据理力争,专家再怎么呼吁,结果也可能只是多降几分或少降几分的问题,根本无法触及到漫游费存在的合法性问题,也不可能取消。

    为什么不首先就“设置什么听证议题”充分地听取民意?为什么不能将议题设置为“取消漫游费”呢?举行听证会本来就是为充分听取各利益方的意见,所以听证议题应尽可能开放,尽可能包容各种观点,一个过于收缩的议题只能限制民意的表达。最为重要的是,当初运营商收漫游费时,根本就没有开过听证会,说收就收了,而且一收好几年,从未对其合法性进行过论证,这次听证会应该补上这一课。

    所谓“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如果将议题设置为极端的“取消”,垄断者自然有能力在博弈中将议题拖向折中调和上去,转化为“降价”。而如果一开始就设定为“降价”,很可能就只能降很少甚至根本不降了。

编 辑: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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