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方案对比
原漫游费:基本通话费+漫游接入费+长途费;其中,基本通话费(后付费0.4元,预付费0.6元),漫游接入费0.2元,长途费每6秒0.07元,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
新方案一: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不占用国内长途线路的,后付费用户上限标准每分钟0.4元,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占用国内长途线路的,另外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每6秒0.07元。
新方案二: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线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占用国内长途线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今年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将联合召开“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早些时候,两部委已公布了听证会讨论方案。
其实,关于手机漫游费的讨论由来已久,虽然本次漫游费只是降低而非取消,并不足以让大多数消费者满意,但听证会最终千呼万唤始出来,实属不易。
伴随着听证会的临近,关于“讨论方案内容过于专业化”、“不公开漫游费成本听证会有做秀之嫌”等争论已趋近白热化,为此,本报记者专访听证会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教授,全面解读本次听证会。
选择哪一种方案更实惠?这考验了消费者的智慧。因为方案内容采用了大量技术术语,同时,消费者还需要根据自身的不同“条件”进行选择?但无论如何,交付漫游费是消费者逃避不了的
记者:有人评论听证会讨论的方案内容晦涩难懂,你是否这样认为?面对两种方案,公众该如何选择?
乔新生:想要彻底弄懂两部委公布的两套方案,需要一定的智力。首先,举办单位提出的方案是政府限价方案,而不是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的标准方案。所以,消费者在分析听证会方案的时候,不能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相比较,更不能和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推出的各类“套餐”加以类比,因为那样做只会使问题更加复杂。其次,听证会推出的方案使用大量的技术术语,其中既有“主叫”和“被叫”,也有“预付费”和“后付费”。对那些长期使用移动电话,但从未考虑其中工作流程的人来说,确实有一定的难度。第三,听证会方案不是直接确定电话资费,而是使用“高于本地通话标准资费”这样的概念,迫使消费者必须在头脑中进行价格转换之后,方能了解听证会方案中所确定的真实价格。
消费者在分析哪个方案更便宜的时候,首先必须考虑是否经常出差,还要回顾一下,到底是主动拨打电话的时候多,还是接听电话的时候多。如果接听电话的时候多,那么第二套方案较为有利。如果出差在外地,而且拨打当地电话的时候多,那么应该选择第一套方案。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应该作出不同的选择。但是无论何种选择,都无法逃避交付漫游费的义务。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手机漫游费降价必须由政府制定指导价,并依程序召开听证会;目的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满足其需求的前提下,厘清漫游费价格和成本的构成,确定具体价格
记者:政府相关部门为手机漫游费而召开本次听证会,其法律依据和目的分别是什么?
乔新生:根据价格法的规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移动电话漫游费降价必须由政府制定指导价,确定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的浮动幅度。政府为了更好地了解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的成本,必须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