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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色魔手机拍施暴过程 被判监禁鞭刑
2008年1月29日 11:25  新民网  作 者:新民网

    新加坡一名29岁男子多次强奸未婚妻的女儿,并用手机拍摄下其施暴过程,日前被判处26年监禁和24下鞭刑。

    据新加坡《海峡时报》报道,该男子在与未婚妻同居期间多次强奸未婚妻的女儿,受害人第一次被强奸时年仅9岁。在2006年5月至2007年7月间,该男子又4次施暴。去年8月,该男子未婚妻举行生日庆祝活动,该男子潜入受害人房间再次施暴,并用手机拍下施暴过程。这时,他的未婚妻恰巧走进女儿房间,发现了手机上的录像片断,于是报警。

 

编 辑:赵送林
关键字搜索:强奸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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