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发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听证会,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将对其进行公开听证。
据悉,本次听证会代表由以下几方面构成: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消费者代表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方案将于听证会材料送抵听证会代表后公布。
民意难违
自从一些专家提出“漫游成本几乎为零”的言论后,漫游费也成为近年来消费者诟病最多的一个问题。
对此,2007年3月,信产部就明确将“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实施评估”列为了2007年电信资费管理八项重点工作中的第三项。按照此前信产部和发改委在网站上公布的时间表,2007年5月至7月,两部委向电信企业、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及上限调整方案,并进行成本监审;12月公布上限调整方案。但调整方案最终没能如期公布。
作为之前方案评估的参与者,曾剑秋表示,此次听证会的举行,也是对2007年上限调整方案的延续,属意料之中。他个人认为,此次漫游费的上限和原来的0.6元/分钟相比,应该会有比较大的下降,而且和原来资费统一相比,在上限基础上各运营商会有更灵活的定价自由。
对于漫游费的下调是否会对运营商产生影响,曾剑秋表示影响有限。“毕竟漫游费的成本还是比较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