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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共享基站必须不得擅自提价
2008年11月11日 22:44  南方日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日前再度强调加快基础电信设施资源共享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并表示,工信部下一步将会同财政、环保、国土等部门出台具有操作性的细则,从制度上作出共享共建的明确规定。

    李毅中同时强调,非对称管制不是针对某一家运营商,“不是限制谁、发展谁的问题,而是符合市场规则的经营行为就要支持,不符合市场规则的就要限制”。

    共享基站必须不得擅自提价

    今年9月6日,国资委、工信部联合对重组后的3个基础电信运营商发出通知,要求从10月1日起,三大运营商必须“共建共享”电信基础设施,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

    李毅中称,重组后的三家运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财政、环保、国土等部门出台具有操作性的细则,从制度、法制上作出明确规定。

    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则透露,主管部门将出台开放电路、租用基站的指导价,运营商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比如涉及到某个地区基站的共享,运营商会被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共享领导小组就会直接介入。

    “有目标、有任务、有处罚措施,有明确细则,《通知》肯定会强力推进。”陈金桥称,为保证实施,工信部已明确了“价格确定原则”,即租用价格应以成本为基础,附加一定收益;共建费用应按成本进行分摊。对此中信证券认为,由于已有基站的土地征用费、进楼费及建设费用等远低于目前水平,因此按成本定价,中电信和中联通将大大受益。而附加费用的高低,将成为利益平衡的重要砝码。

    不过,陈金桥表示,共享共建会大大减少运营商的固定资产投资,长远看对每家运营商都是利好。而根据中信证券报告,按照平均每个基站节省30万元投资开支、14万元维护费用计算,44万个基站可以节省初始投资1320亿元,并可在之后每年节省约616亿元。

    记者从运营商处获悉,“一个铁塔,两个机房”的共享共建在部分地市也有个案,不过由于涉及到资产归属、谁来维护、租赁价格等多种问题,目前运营商还未大规模推行共享共建。

    非对称管制不是针对某一家运营商

    中国移动拥有基站35万台,高密度全国覆盖;而新联通仅有15万台基站,新电信仅有8.5万台基站。显然,站址越少的运营商将越受益于通知规定的共建共享———为了获得合适的站址,运营商除了土建成本外,还要在选址上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费用,而共享后进入的运营商则不必付出这些代价。业界戏言,共建共享其实是“共享”移动。

    对此,李毅中强调,市场监管的责任主体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主体是重组后的三家运营企业。“要正确理解非对称管制,这不是针对某一家,不是限制谁、发展谁的问题,而是符合市场规则的经营行为就要支持,不符合市场规则的就要限制”。

    中信证券分析师张兵认为,共建共享有着现实难题:一是不同系统之间存在干扰,不同系统之间的天线安装必须满足它们之间的隔离距离,铁塔需要做相应改造;二是机房的空间紧张、承重能力不足、供电不足等因素也将限制共建共享。

   

编 辑:姜梦寒
关键字搜索:李毅中  电信设施  共享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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