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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种手机电池不合格 工商局称购买者可要求退货
2008年2月17日 17:59  搜狐IT  

    新华网北京2月17日电(记者刘浦泉)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公布了近期流通领域手机用锂离子电池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其中有16个样品放电性能和循环寿命不合格。

    放电性能是考核电池质量的一个主要指标,它以放电时间来考核电池的实际容量是否与电池的标称容量相符。

    国家标准规定放电时间应大于5小时,而此次监测中有15种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循环寿命是考核手机电池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可充、放电的次数。一些消费者反映,有的电池使用才几个月,其待机时间就明显缩短,原因就在于手机电池循环寿命差。标准规定手机电池的循环寿命应不低于300次,而此次监测共有9种商品达不到标准要求。

    据介绍,造成手机电池上述两项指标不合格的原因:一是制造厂商所选电芯不过关;二是制造厂商未按电池的实际情况标出电池的容量。有的厂商为了提高产品的卖点,将价格低廉的低容量电池的容量标高,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消费者如购买了上述不合格商品,可以凭购物凭证向销售商要求退货。不合格商品名单可到北京市工商局官方网站查询。

    延伸阅读:

    16种手机电池检测不合格 被要求退出北京市场

 

编 辑:赵送林
关键字搜索:电池  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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