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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游费新标八成网友不喝彩
2008年2月19日 08:09  搜狐IT  

    专家认为,听证会禁止媒体和市民旁听,造成了外界对最终方案过多的负面猜测。新华社发

    本版撰文时报记者潘敬文

    “主叫0.6元被叫0.4元!”扰攘数月之久的漫游费上周三终于尘埃落定。2月13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

    本来在物价普遍上涨之际,手机漫游费大幅度下降却并没有迎来喝彩。有专家认为,本次漫游费上限下调为有关部门带来了深刻的教训和经验。

    漫游费主叫上限下降六成

    根据最终的漫游费上限下调方案,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两部委要求各电信企业在不高于上限标准之下自主制定资费方案,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高于上述标准的,由有关电信企业按照上述标准降低;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同时,各省通信管理局和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鼓励电信企业有效有序竞争;加大电信资费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电信企业借机涨价。

    漫游费上限标准2008年3月1日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电信企业,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

    专家建议政府与用户更多交流

    漫游费出台后,伴随着听证会整个过程的各种质疑声音并没有结束。根据新浪网一个近7万人参加的网络调查显示,超8成网民不认同漫游费最终修改版本。

    “价格下降听证效果不明显,尤其是类似的上限下调,还是尽早调整,并不断调整为好。”万方咨询研究总监付亮认为,透过听证会下调漫游费上限并非最好的选择,“最好定期的调整。”

    由于类似“漫游通话成本是零”这样的明显不合理报道成为主流,有关部委需要吸取教训,应密切关注媒体舆论报道,有关机构应该尽早辟谣,“专家以个人名义出面解决不了这一问题,专家并不能代表国家机关观点,反倒可能引起更多的不必要的误解。”他还表示,决策周期越短越好,拖得时间越长,引起的反响越大,越难调整。

    “漫游费听证会本是一件推动漫游费下调,让利于民的好事,但各方反应,似乎好评不多。”电信观察家项立刚亦表示,“漫游费听证”是一场不太成功的政府公关。政府部门并未做到让利于民以及得到社会广泛认同。

    项立刚认为,对于舆论,现在相关部门的态度是不敢面对,没有统一的口径。对于一些显著的概念性错误和原则,比如漫游费是什么,其成本为何难以计算,以及漫游费下调应考虑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等,没有政府部门的人士站出来澄清。同时,听证会禁止媒体和普通市民旁听亦造成了过多的负面猜测。

 

编 辑:赵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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