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与电信运营商关系密切的业内咨询公司发布相关研究报告称,从目前形势看,电信重组只能解决全业务经营问题,对市场结构失衡的改善是有限的;为保证未来运营商重组后竞争的有效性,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实施移动号码携带,特别是针对主导运营商实施单向号码携带政策,扶持新兴移动运营商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实施移动号码携带是国际惯例
业内电信咨询机构“三电咨询”的研究报告称,在我国未来移动通信市场上,至少会出现3家移动运营商,市场竞争会更激烈。为保证竞争的有效性,必须保持移动运营商的市场份额相对均衡,形成相互制衡格局,从而避免恶性价格战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大量出现。从目前形势看,电信重组只能解决全业务经营问题,对市场结构失衡的改善是有限的。为此,未来针对主导运营商实施单向号码携带政策。
作为促进竞争,保护用户权益的有效手段,移动号码携带政策(MNP)已在许多国家得到普遍实施。截至2006年底,全球近40个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程度上实施了移动号码携带,印度和巴西也在研究和实验过程中。MNP政策正成为一种管制趋势。
在亚太地区,1997年新加坡率先推出移动号码携带。此后,1999年3月香港、2001年9月澳大利亚、2003年1月韩国依次推出了号码携带,2006年10月日本也推出了号码携带政策。西欧国家中,1999年荷兰、英国、冰岛三个国家率先实施移动号码携带;其后大部分国家都实施了该项政策。美国移动号码携带的推出可谓一波三折,自1998年FCC开始考虑为移动用户提供本地携号转网服务(WLNP)到2004年5月WLNP在全美范围内生效,FCC与移动运营商和互联网协会(CTIA)展开了长达7年的斗争,最终得以实施移动号码携带业务。
号码携带利于打破单家运营商垄断
三电咨询的报告指出,韩国通过单向号码携带政策促进有效竞争的做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韩国自2000年市场重组之后,韩国信息通信部针对移动市场实施了不对称管制措施,主要体现在市场份额管制、号码携带政策等。尤其是考虑到三大运营商各自不同的市场份额,韩国政府实施了单向移动号码携带业务。具体做法是:最大的移动运营商SKT从2004年1月起开始执行号码携带,排名第二的半年后实施,而市场份额最小的LG电讯要到2005年1月才实施号码携带。韩国政府在制订时间表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三大移动运营商各自市场份额的差异,希望利用合适的时间差,帮助弱小运营商迎头赶上。
该政策出台后,SK虽然采取了各种拖延手段,但经过两年实践还是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到2006年初,韩国主导运营商SKT损失最大,净转出用户数约162万,KTF净转入用户数约38万,而弱小运营商LGT获益最多,净转入用户数约124万。
各国实施号码携带的市场条件
报告指出,从国外经验来看,各国在推出MNP政策时都具备了一些共同的市场特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移动市场上运营商数量超过三家,运营市场打破垄断是实施号码携带的前提条件。国外实施MNP的国家大多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开放了电信市场,到90年代中后期,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从统计情况看,实施MNP的国家均有3~6家移动运营商在同时经营移动业务。
第二,电话普及率达到40%,因为在普及率较低的市场上,新进入者可以通过发展新用户来开拓市场,对号码携带的需求程度较低。相反,在普及率较高的市场,新运营商或居于弱势地位的运营商要想发展壮大,只能通过争夺用户来实现,而转网用户或多或少对已有的号码具有依赖性。因此,在普及率较高的市场,号码携带对运营商之间公平竞争具有更加重要意义。
我国需要实施单向号码携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