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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呼吁制定网络交易法
2008年3月4日 09:35  华龙网-重庆商报  

       

商报图形朱小白制

    网络是否违法,程度如何,需要专门的法律界定

    法网需网法堵住艳照门

    近期发生了一连串起于现实,兴于网络的轰动事件——香港艳照门、张晓舟评论门……网络的巨大推力影响现实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一系列网络事件也引发了法律争议:个人隐私与网络自由的冲突如何解决;对个人名誉攻击后,网络论坛或版主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等等。另外,随着网络时代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渗透,网上商品和虚拟财产的交易成为一种新型商业方式而广泛存在。但由于现行法律的滞后和缺失,网上交易中的偷税成为公开方式,也为洗黑钱大开方便之门。

    重庆的两名人大代表因此建议或准备议案,一是网络立法,二是制定《网络交易法》。

     现行法律管不了网络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移动公司董事长沈长富昨日说,在网络日益繁盛,逐渐走入人们生活中心时,网络犯罪也越来越猖獗,如何界定网络犯罪,提高网络安全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现行法律可以解决现实中的问题,但适用不了网络,如怎样维护公民肖像权、姓名权等。

    沈长富说,网络的随意传播性等特点使得网民隐私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而现行法律中涉及网络安全又非常有限,有关部门对互联网的行政管理规定,属于行政法的范畴,是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现的,性质仍然属于管理型的法规,难以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网络传播进行约束和管理。最近几年,我国网络事业发展极其迅速,网络立法尚是一个建议。从法律角度研究网络、规范网络,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所以全国两会期间他将提出网络立法建议,让网络安全有法可依。

    关键词:网上交易

    立法管理网上交易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渝生整理完成“关于制定《网络交易法》的议案”,准备上呈全国人大。这意味着民间需求正朝着官方的立法程序迈进。

    网上购物、网上银行对普通市民来说,已不再陌生,正逐渐成为年轻一代的消费方式。而当这种新型的交易方式逐渐成为主流时,法律却没有跟上。华渝生在议案中谈到,网上商品交易发生后,一旦双方因商品问题出现纠纷,现行的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内的法律中找不到明确的有关网上商品侵权的法律条款。更严重的是,网络交易不受地域限制,交易只需一个网络平台,一般不开交易发票,交易量税务部门无法确定,偷税、漏税和借此洗黑钱的情况相当严重和普遍。

    此外,在网络交易和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与现实货币之间交易,进行非法敛财。为此,他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网络交易法》,通过一部专项法来规范网上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尽快制定适应电子网络商务的税收条例和办法弥补漏洞。最后,设立虚拟财产的管理办法。比如盗窃游戏账号,虚拟财产的处罚条例及禁止虚拟财产私下交易等规定。

    观点交锋

    赞同声音

    网络应在法律框架下运行

    对于网络攻击公众人物隐私,华渝生代表就感同身受。就在他当选重庆市人大代表后,网上即发布了对他的攻击“帖子”,捏造事实企图败坏他的公众形象,一度沸沸扬扬非常火爆。最后无奈采取了“网来网去”的方式才以正视听,平息网络风波。

    他建议,对网络的管理缺乏法律和技术支持。网络管理应该通过法律程序去规范和引导网络秩序,各种行为应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

编 辑: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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