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象网讯(记者 孙慧报道)记者从今天的5·17电信日大会上获悉,我国已经开始着手制定信息无障碍方面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也加入了信息无障碍的内容,一系列示范项目正在进行。
作为通信标准制定单位,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在2006年提出了系统化制定信息无障碍标准的思路,同时推出了信息无障碍标准体系的框架。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相关人士表示,通过与中国残联/残疾人基金会、扶贫办、老年办合作,深入交流并研究后发现,我国现阶段在信息无障碍方面需要获得帮助的包括8000万残疾人,还有老年人、儿童人群、贫困人群、贫困边缘人群等,除此之外,身处陌生语言文化环境下的人以及行为习惯差异者也面临着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信息障碍。
根据这些情况,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将我国信息无障碍标准的服务人群定为:身体机能差异人群(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基础环境差异人群(贫困及贫困边缘人群)、文化环境差异人群及行为习惯差异人群,分别针对四类人群面临的具体问题寻找解决办法,联合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标准。
四类人群中,由于身体机能差异人群(特别是残疾人)是目前获取信息最为困难的人群,因此相关标准的制定成为现阶段工作的重点。
今年3月,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组织制定的标准《信息无障碍-身体机能差异人群-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标准编号为:YD/T1761-2008)已经正式发布。该标准为无障碍网站的建设提供技术依据,为管理部门推广互联网的信息无障碍工作提供技术参考,主要目的是帮助残疾人、老年人等获取互联网信息有困难的人群上网,使他们可以无障碍地获取网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