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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之心:百度输官司赢创新?
2008年6月29日 23:46  CCTIME飞象网  

    大众搬场公司及其上级单位上海大众交通将百度以发布虚假和侵权广告事由告上法庭,要求百度道歉并赔偿50万人民币。

    上海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百度竞价排名并非广告,被告不构成直接侵权。但对于其他网站明显的侵犯行为,百度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给原告造成了一定损失,法院最终裁定百度赔偿两原告5万元人民币。

    对于搜索竞价排名广告,这肯定是广告,因为是广告主给百度等搜索引擎公司支付广告费,然后百度通过技术手段推荐他们的广告链接。这种广告形式是一种新型的广告,那么司法审判“百度竞价排名并非广告”之说明显不妥当。

    笔者不是法律专家,当然无法评判该审判的正确与否,只能说:百度竞价排名真的是广告!这似乎是和尚头上的虱子,谁都清楚的事情,可是为何司法部门说“竞价排名并非广告”呢?笔者猜测,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在中国发展刚刚起步,还并未达到成熟,竞价排名广告也是一种新兴产业,在互联网这个产业链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假如没有“竞价排名广告”,这将无法给百度等公司提供源源不断的现金收益,这也意味着中国互联网公司集体陷入困境,产业链也因此出现中断。没有资金用于创新,这势必会影响产业健康和长久发展。当然,现在对于竞价排名广告无法审核真假的问题,还需要完善,但是也不能够因噎废食。如果一棍子打死,这必然会引发更多的企业起诉互联网公司,也也意味着中国互联网公司集体死亡,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同时,对于虚假广告问题,随着互联网的成熟,技术的完善都将能够得到有效解决,这只是行业发展初期的小插曲。而且我们看到现在百度等公司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在通过创新解决问题。

    因此,为了保护创新,法庭做出避重就轻的判决,我为此叫好,只有保护创新,才能促进中国互联网更快速的发展。所以百度输了官司,实质上是互联网公司赢了创新,这也是司法对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保护和肯定。

编 辑:梁臣
关键字搜索:百度  竞价排名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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