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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增设收益管理局:央企收入分配制度化
2008年7月23日 23:29  每日经济新闻  

    7月22日,国资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方案”)。三定方案对国资委的主要职责与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强化了国资委的监管职责,并增设了收益管理局与综合局。

    央企收入分配制度化

    此次出台的三定方案中,增设了收益管理局。

    由于此前在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收入进行收取、管理和使用的问题上,业界多有讨论,因此收益管理局的设定,可谓新方案中的一个重要调整。

    三定方案规定,收益管理局将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工作,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收益管理局的设置,说明国资委作为这些中央企业的出资人代表,它和下属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开始走向制度化。”国家发改委国有资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梁向本报记者表示。

    “我们可以把国资委看作一个大型投资公司。”高梁指出,“国有企业之间的收入也有较大差距,例如某些机械加工企业的利润会比较低。而高利润企业在不同时期经营业绩也会有很大不同,例如目前国际油价飙升,就为石油生产企业带来很大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高梁认为新成立的收益管理局将有所为,可以把从所有中央企业收缴的利润进行统一分配,在职责允许的范围内,对国有资本收益进行调配,例如对能源行业实施政策性补贴,或在某些相对落后的领域投资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

    国资委职能完备化

    高梁认为,此次增设的国资委综合局是国资委职能完备化的一个步骤。“我一直认为,国资委仅仅管理中央企业的资产是不够的。国资委下属的中央企业分布在几十个行业中,所以行业管理也是非常必要的。”高梁指出。

    三定方案中规定,综合局将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并将承担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

    高梁表示,安全、环保、节能等职责的设定,说明国资委加强对中央企业的行业管理,今后会在推动不同行业的技术进步、提供信息支持等方面有所作为。

    前不久,工业和信息化部刚刚挂牌成立,该部对于工业、交通等领域的行业规划与行业布局将发挥很大作用。鉴于国资委部分下属中央企业的所在行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管理方向是重合的,高梁表示,日后两个部门的行业政策应该有机协调起来,避免冲突与重叠,以防止政策资源的浪费。

编 辑:赵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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