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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山寨机设内置陷阱 SP生财打出"擦边球"
2008年7月4日 22:30  通信信息报  作 者:邹奕萍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SP内置在“山寨机”手机内的种种服务以欺则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显然触及了法律的底限。业内专家认为行业目前缺乏监管是造成“山寨机”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而SP联手“山寨机”厂商设置陷阱的行为事实上是在钻法律与监管的“漏洞”。

    实际上,工信部对于违规SP的打击力度适中没有减弱,这也导致了大小SP在短短几年之间从辉煌走向没落。但监管部门对山寨机的监管的薄弱,事实上也让一些不规范的SP找到新生财之道的突破口。因此,管理和规范“山寨机”需要尽快完善各方面法规。最关键的是,如何在SP与山寨机的监管部门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互动有无应该成为相关部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工信部表示,为防止SP收费问题出现反弹,将健全和完善SP收费治理的长效机制,开展不定期的SP业务拨测工作,建立对屡次违规SP企业的严惩机制,增加其违规成本;继续严厉打击恶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SP企业,一经查实应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基础电信企业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被停业整顿的SP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接入。

编 辑: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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