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对称管制必须有明确的针对性,且具体政策的出台应有不同的时间、从不同的角度对市场竞争进行规划
据了解,中国移动已递交国产3G标准TD-SCDMA二期建网计划,下一步TD建网城市至少覆盖省会城市。当另二家全业务运营商还忙于网络、基站、人员交接的具体事宜之时,中国移动已加紧市场、用户的布局,这必将影响后重组时代的竞争格局。重组明确三大全业务运营商后,如何跟进配套的监管措施一直是各方都关注的领域,为了更好了解新市场环境下,非对称管制将出现哪些新特点,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舒华英教授。
记者:请问您对“采取非对称管制的必要性”是如何理解的?
舒华英:重组只是为解决结构失衡搭建了一个平台,并不能真正解决中国电信业失衡问题,中国移动一家独大的局面并不能改变,无论是用户规模、市场份额、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中国移动依然处于支配地位。虽然此次重组确立了三家全业务运营商,但从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来看,新中国联通和新中国电信联合起来才基本和新中国移动的实力相持平,这主要源于移动语音业务对固网语音业务的强势替代,以及利用移动号码对客户资源的捆绑。我个人认为重组后新中国电信的困难最大。首先,新中国电信接手C网,目前情况下C网向后3G及4G的技术演进路线还不明确;其次,虽新中国电信出资购买了四千多万的C网用户,但这部分用户资源正面临流失;第三,新中国电信不仅购买C网花费了巨额资金,且在今后新的扩容、完善网络以及向3G过渡的建设上还需投入大量的资金。
在市场失衡局面没有得到扭转的情况下,亟需相应的非对称管制政策出台,作为重组的配套措施。
记者:工信部正式挂牌,新的电信监管体制备受关注,您如何解读后重组时代的政策导向?
舒华英:据我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的相关司、局已经开始着手研究相关的非对称管制政策。我个人认为,在重组前非对称管制政策就应该开始着手研究。换句话说,不能把重组的方案都宣布了才研究配套政策,但现在加紧制定非对称管制政策也不算太晚。重组对中长期电信业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国家的各种监管政策,尤其是在二年内相关的非对称管制政策必须出台,否则按目前的情况发展下去,三大运营商之间的实力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这将使此次重组的效果大打折扣。
据我了解,目前相关部门在研讨的监管政策大约涉及十方面内容,我个人估计会包括号码可携带政策、资源共享(移动基站、固定网络管道)政策、价格管制政策、市场份额限制政策、市场准入、结算等方面。
非对称管制政策是把“双刃剑”,对市场竞争有积极促进作用,但如果使用不当也会成为影响市场竞争的阻碍力量,因此在制订非对称管制政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实施非对称管制的时间、阶段以及相关附属条件,这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因此相关部门在制订非对称管制政策过程中需要参考众多的数据、兼顾市场竞争中的各个环节,这也是相关部门对此相当谨慎的原因。
记者:您如何理解非对称管制政策具有两面性的特点?
舒华英:电信业改革的目的一方面是为构筑有效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是提升消费者社会福利。我个人认为,非对称管制政策的两面性体现在如何最大限度地协调好市场竞争与消费者权益二者的关系。
例如号码携带若是双向准入,对消费者更为公平,因为解除了号码绑定,但达不到非对称管制的目的,对市场中的弱者起不到帮助的作用。若是单向携带准入则限制了用户的选择权。如何平衡两者间的关系,是目前在讨论号码可携带政策时必须考虑的。我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在开始的一定时期内应该实施号码可携带的单向准入,以扶持移动通信市场的新进入者,允许原移动运营商的移动用户可携号转向新移动运营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非对称管制政策实施初期阶段必须采取的方式,但单向进入的方式无疑是对用户选择权的限制,无疑会引发一部分消费者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