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短信的网内外定价差异是强势运营商为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利用用户资源优势而进行的变相价格竞争行为,消费者渴望相关部门能尽早叫停这一价格差,还他们真正公平的选择权
随着重组的进一步落实,话音业务的网内外差别定价已经逐步取消,而“拇指经济”大力发展的短信业务的差别定价却依然存在。
移动短信在网内外的收费标准不同,即移动网内是0.1元,发给联通手机或小灵通的却是0.15元。长期以来短信等非话音业务一直存在“内外有别”的不对等待遇,不仅为业界所诟病,也一直让广大手机用户深表不满。
移动短信网内外差别定价或带歧视性
同样是发短信,为什么网内外采取了不同的定价方式?某些运营商辩解称,是由于向外网发送短信提高了成本,这些成本包括互联互通的设施成本等。但根据电信专家杨培芳等人的研究,互联互通的设施成本可以忽略不计,连百分之一都不到。
但我们同样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移动和联通之间不结算,但移动用户向联通用户发送一条短信,移动收费0.15元。手机向小灵通发短信,移动把结算费加入其中。联通在手机之间发短信实行网内外一个价,但向小灵通发短信,也加上了结算费。小灵通向手机发送信息,尽管要向移动运营商交结算费,但电信和网通网内外同价,没加结算费。
移动短信的网内外差别定价,是移动运营商为平衡经济利益而采取的一种转嫁手段,直接目的是以这种价格歧视,抑制网内用户向网外的点对点消费。特别是以庞大的移动用户资源群为挟持,移动短信实行网内外差别定价,将价格歧视的矛头对准了联通和固网用户。
其实,移动短信的这种网内外差别定价由来已久,其中既有强者的逻辑思维,也有历史的潜规则。
根源在垄断思维
移动短信的网内外差别定价是此前移动运营商在竞争中惯用的市场伎俩,以价格和服务歧视的双板斧创造“网内优惠”,借以提高用户的在网忠诚度。差别定价以价格弹性鼓励网内消费,抑制网间的通信消费。差别定价限制了竞争行为,干预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实行差别定价,以先天的网络和用户群的具体优势,对市场的后入者和弱势企业等竞争对手竖起“壁垒”,是不公平的。
其实,移动短信网内外的差别定价正是体现了强者的垄断思维,因向外网用户发送短信价格太高,消费者往往放弃或减少使用。这实际上是大网经营者进行的一种不对等竞争,也是强势运营商利用自己庞大的客户群资源而进行的一种变相价格竞争行为。
同时,移动短信网内外差别定价,是为互联互通设置障碍,损害全网的利益,影响了整个网络的效率。移动短信的网内外差别定价,不利于在网间形成均衡的信息流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福利。由于电信网络存在外部性与互联互通的产业特征。外部性在于网络用户越多,每个用户通过网络获得的经济机会也就越多,也就是说网络中的用户由于其他用户的存在与加入而获益。这种外部性使得互联互通有利于增进消费者福祉,也是电信网要求实行强制性互联互通的根本原因。
移动短信网内外差别定价,实质上是一种“策略性”的限制竞争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圈住自己的客户同时压制他们网间的短信需求,提高网内的短信业务量和客户数量。这是一种变相价格竞争行为,对市场中其他的弱势竞争对手是不利的,并且也是不公平的。这种移动短信网内外差别定价,带有强烈的“护网”色彩。归根结底,还在于垄断思维在作祟。
消费者渴望公平的选择权
移动短信的网内外差别定价,不仅有悖公平竞争的基本准则,更是对消费者极大的不公平。
现在手机及小灵通用户加在一起,已经达到了7亿左右,短信已成必需品。移动短信网内外差别定价,让众多消费者尤其是移动用户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