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必读|视频|专访|运营|制造|监管|大数据|物联网|量子|元宇宙|博客|特约记者
手机|互联网|IT|5G|光通信|人工智能|云计算|芯片报告|智慧城市|移动互联网|会展
首页 >> 移动互联网旧 >> 正文

动态DR对检查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的价值分析

2020年2月24日 16:33  CCTIME飞象网  

  2019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被证实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随着疫情的迅速蔓延、很快便扩散到了全国各地,举国上下,军民联动,驰援疫区,刻不容缓,一场疫情防控的战役在全国打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继续传播和扩散,中华医学会传染病影像专家组联合全国医学影像技术专家团队以及知名感染防控专家,经过3天3夜连续奋战,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放射检查方案与感染防控》专家共识第一版。目的在于规范放射检查技术,有利于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院内交叉感染,提高影像学检查质量,指导放射科防控工作,追求放射技师“零感染”的目标。

图片1.png

  就专家共识第一版关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放射检查中有关数字X线摄影(DR)检查规范要求中,明确要求配置一台专用DR作为专用机,在有条件使用智能摆位的情况下,医师隔室遥控操作。可以看出如果进行X线摄影,对于没有条件上CT的基层医疗机构,选配一款动态DR,能更好的保护医护人员的安全,减少院内感染风险。

图片2.png

  相比大多数常规机型DR,一款动态DR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检查有哪些好处呢?我们来详细分析。

  小编了解到目前动态DR已经可以实现如下功能:一、可隔室操控机器所有的运动,包括球管、探测器、床面等,因此医生可大幅减少和病人的接触;二、具备智能摆位和智能束光器功能,因此可大幅减少医生进出屏蔽室的频率,降低感染风险;三、配备360°电动旋转脚踏板,可隔室遥控病人转换体位,因此可减少医生和患者的直接接触;四、通过透视定位精准微调拍片位置,减少医生因摆位和患者的直接接触;

  同时,在操作安全之外,动态DR大幅面拍摄,一个幅面即可显示整个胸廓,能够在可视化条件下对目标区实施定位,深呼吸时实时观察病灶活动及形态变化。并且根据诊断需要可随意转动患者体位,进行多方位不同角度的观察,能有效帮助医生在疫情中诊断疑似病例。

  另外,此次《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放射检查方案与感染防控》中提到:成人的放射检查方案须达到1.8米规范摄影。显然高千伏摄影、源相距满足1.8米的运动行程对于此次的新型冠状病毒的诊断也是重要技术细节。 因此,医疗机构配备一款能实现高千伏摄影,同时SID能达到1.8米的动态DR设备尤为重要,避免因为SID移动距离不够,延误新型肺炎患者的检查。

  近期,据武汉儿童医院报道:两例新生儿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其中,最小的感染宝宝出生仅30小时,因其母亲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此类事例让人痛心。在此版《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放射检查方案与感染防控》中,对0-3岁或3岁以上不合作者,也做出了明确的检查规范要求:应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且不使用滤线栅。目前市面上,岛津公司最早实现了动态DR支持手动移除滤线栅,并支持低剂量连续点片,能有效抓拍患者吸气末影像,避免影像不合格的重拍问题。同样具备此项技术的还包括西门子以及安健科技等。

图片3.png

  最后,小编从以上分析的放射检查规范要求相对应的设备功能入手,整理了目前市场上达到该规范要求的厂家及其动态DR设备。

图片4.png

  放射检查设备一要能准确诊断患者疾病,二要保护好操作医生,这两大核心点将成为广大厂家产品研发人员的信条。期待今后行业出现更多的践行以上信念的优秀设备。


编 辑:T01
声明:刊载本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行业信息,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网站内容涉及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联系电话为86-010-87765777,邮件后缀为#cctime.com,冒充本站员工以任何其他联系方式,进行的“内容核实”、“商务联系”等行为,均不能代表本站。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相关新闻              
 
人物
工信部张云明:大部分国家新划分了中频段6G频谱资源
精彩专题
专题丨“汛”速出动 共筑信息保障堤坝
2023MWC上海世界移动通信大会
中国5G商用四周年
2023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
CCTIME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报价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本站地图
CCTIME飞象网 CopyRight © 2007-2024 By CCTIME.COM
京ICP备08004280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08023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0771号
公司名称: 北京飞象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未经书面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