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滚动|国内|国际|运营|制造|监管|原创|业务|技术|报告|测试|博客|特约记者
手机|互联网|IT|5G|光通信|LTE|云计算|芯片|电源|虚拟运营商|移动互联网|会展
首页 >> 必读一 >> 正文

铲除弹窗广告“牛皮癣”需要破立并举

2022年6月8日 07:38  北京青年报  

有的没有关闭标志或需等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有的需多次点击才能关闭,还有的关闭后继续弹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发展,网络上出现了大量弹窗广告在消费者上网时频频跳出、难以关闭,成了网络“牛皮癣”,不仅扰乱了互联网市场秩序,还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6月6日《工人日报》)

恶意弹窗广告不仅造成用户体验差,也会因虚假内容的误导损害消费者权益,特别是基于用户数据和上网痕迹开启的广告精准投放,容易增加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鉴于恶意弹窗广告的危害性,工信部近年来多次对其进行集中整治,仅2021年就下架了514款拒不整改的App。同时,依法治理也按下了“快进键”,新修订的《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弹窗广告进行了严格规范,针对恶意弹窗广告的治理初见成效。

然而,恶意弹窗广告如同“牛皮癣”一样,依旧没能彻底根绝。究其主要原因,一是监管相对落后于技术产业发展。当前,经营弹窗广告的App数量庞大且版本迭代频繁,技术隐蔽性强,信息量大且无处不在,而监管尚停留在人工手段层面,无法对海量的内容进行有效监管。二是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根据《广告法》第62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可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相较于广告主的非法获利,如此低额的罚款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治理恶意弹窗广告,需要破立并举、标本兼治,既切除病灶,也铲除病根。一方面,针对监管跟不上技术产业发展要求的实际情况,相关部门要善用互联网本身的技术力量,与时俱进地建立起集自动监测、自动分析、自动取证等技术于一体的互联网弹窗信息智能监测平台,不断提高治理恶意弹窗广告的监管效能。

另一方面,要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恶意弹窗广告单次违法的社会危害性小,而监管成本相对较高,违法性价比客观存在。相关部门要通过修法、制定条例或出台司法解释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推送恶意弹窗广告的相关利益主体面对得不偿失的沉重代价,自觉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扛在肩上。

此外,构建消费者参与的合力共治大格局也不可或缺。消费者是互联网的直接接触者,监管部门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举报渠道,方便消费者反映问题,参与监管治理,让恶意弹窗广告在多方合力共治下无处遁形。

今年3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弹窗推送广告信息的监管,分别从内容的合规审查、显著标明“广告”对用户的明示、弹窗广告的一键关闭、推送服务提供者对信息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举报投诉的便捷方式等多个方面,为监管弹窗广告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标准和依据,相关部门应尽快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完善后颁布实施,让其早日发挥标本兼治铲除恶意弹窗广告“牛皮癣”的作用。

编 辑:马秋月
声明:刊载本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行业信息,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网站内容涉及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联系电话为86-010-87765777,邮件后缀为#cctime.com,冒充本站员工以任何其他联系方式,进行的“内容核实”、“商务联系”等行为,均不能代表本站。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相关新闻              
 
人物
中国移动董事长杨杰:乘数据之潮而上,启数字蓝海新航
精彩专题
专题报道丨2020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
专题报道丨山至高处人为峰,中国5G信号覆盖珠穆朗玛
专题报道丨助力武汉"战疫",共铸坚强后盾
2019年信息通信产业盘点暨颁奖礼
CCTIME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报价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本站地图
CCTIME飞象网 CopyRight © 2007-2022 By CCTIME.COM
京ICP备08004280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08023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0771号
公司名称: 北京飞象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未经书面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