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必读|视频|专访|运营|制造|监管|大数据|物联网|量子|元宇宙|博客|特约记者
手机|互联网|IT|5G|光通信|人工智能|云计算|芯片报告|智慧城市|移动互联网|会展
首页 >> 新闻推荐 >> 正文

工信部拟立法对电信设施进行严格保护

2009年8月27日 08:14  CCTIME飞象网  

    飞象网讯(记者 宗秀倩报道)据悉,工信部日前组织《电信设施保护条例(草稿)》起草组成员到上海和青海对电信设施保护范围、设施保护管理机制、设施保护措施和设施建设保障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听取了两省电信管理机构和各基础电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涵盖国际海缆的保护、电信设施保护区的划定、电信设施损坏赔偿制度的设定等问题。

    此前,各省市也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了一些电信设施保护的办法和措施,这次工信部将电信设施保护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旨在统一制度,完善措施和办法,维护电信公共基础设施安全,保证通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电信设施保护条例》将对电信设施被盗被毁现象进行规制,并设立严格的赔偿制度。对于国际电缆的保护,此次也纳入《电信设施保护条例》保护的范畴。

    8月17日,多起海底地震造成多条海底光缆遭到破坏,互联网联络受阻严重。工信部组织三大运营商进行及时修复,到8月27日,经过通讯资源调配等一系列应急措施,因台湾地震破坏海缆而受到影响的我国对欧美方向的国际通讯带宽已恢复至震前正常水平。

编 辑:孙迎新
声明:刊载本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行业信息,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网站内容涉及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联系电话为86-010-87765777,邮件后缀为#cctime.com,冒充本站员工以任何其他联系方式,进行的“内容核实”、“商务联系”等行为,均不能代表本站。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相关新闻              
 
人物
工信部张云明:大部分国家新划分了中频段6G频谱资源
精彩专题
专题丨“汛”速出动 共筑信息保障堤坝
2023MWC上海世界移动通信大会
中国5G商用四周年
2023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
CCTIME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报价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本站地图
CCTIME飞象网 CopyRight © 2007-2024 By CCTIME.COM
京ICP备08004280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08023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0771号
公司名称: 北京飞象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未经书面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