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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第五媒体”面临监管空白 专家呼吁版权保护

2010年12月17日 07:51  CCTIME飞象网  

    飞象网讯(吉利/文)当前,以首批上网本等移动智能终端为载体,以短信、彩信、手机报、手机电视、电子书、微博等为代表的新兴信息传播方式即“第五媒体”,越来越受到业界关注。

    不过,新兴的“第五媒体”现阶段面临着信息传播安全性和版权保护的挑战,而且缺乏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法规。对此,新闻出版总署下一步将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及数字版权侵权盗版行为打击力度。

    新兴媒体发展迅猛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2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1.8%,手机网民规模为2.77亿,半年新增手机网民4334万。手机作为“第五媒体“的传播载体,其迅猛发展态势已不可逆转。随着“第五媒体”受众的飞速增长,手机报、数字报、网络报刊、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形态迅速融入广大群众的生活,成为影响百姓工作、生活的重要媒体形态,目前,互联网正在从PC向移动智能终端变迁。

    另一方面,数字出版发展迅速,2009年数字出版总产出799.4亿元,利润总额达63.9亿元,数字出版经济规模超过图书出版,初步形成了北京、上海、广东等数字出版产业集聚区,在数字出版中,手机出版的营业收入已超过传统的网络游戏,占数字出版全部营业收入的24.2%,位居首位。

    面对“十二五”规划即将开始,中国新闻出版总署高度重视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新闻出版产业升级。据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介绍,截至“十二五”末,我国数字出版总产值力争达到新闻出版产业总产值的25%,整体规模居于世界领先水平。

    专家呼吁版权保护

    不过,在看到“第五媒体”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新传播手段和形式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五媒体的最大挑战来自信息传播的安全性。”李东东指出。

    随着3G时代的到来,大量的恶意软件开始瞄准移动网络,间谍软件、恶意软件等攻击性软件具有蔓延势头。因此,李东东认为,由于移动终端具有随时随地的网络访问功能,需要注重移动网络安全保护。

    同时,在移动内容安全防护方面,由于我国移动媒体发展迅速,信息管理难度逐步加大,导致一些欺诈、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滋生。因此,如何完善立法,加强政府监管和推动行业自律,也成为保障“第五媒体”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

    对此,李东东表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下一步将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强化版权保护意识,加大对数字版权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

    另一方面,鉴于目前传统报刊的报道不同程度地被“新媒体”通过不同方式进行转载,中国文化促进会、《经济报》原总编辑艾丰认为,面对目前形势,亟需加强对新闻媒体版权的保护。艾丰称,“第五媒体”具有的某些新特性,牵扯到用户的隐私权问题,“比如垃圾短息,这些需要在法律上加以规范解决。”因此,他呼吁尽快针对“第五媒体”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注重版权保护,为其健康传播引路导航。

编 辑:孙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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