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象网讯(宗秀倩/文)3月11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此前台湾电信监管机构(NCC)在2月1日发布公告下调台湾电信运营商资费,运营商与NCC陈情、沟通无效,NCC仍维持原决议。台湾电信运营商表示,“民不与官斗”,将依规定降价,寄望明年改采调降中华电信的中间批发价。
此前台湾电信监管机构(NCC)在2月1日发布公告,从2010年4月1日起,台湾电信运营商实行新的电信资费,固网通信资费将下调4.816%、移动通信资费下调5%。实施期为2010年4月1日起到2013年3月31日止。
据台媒报道,由于NCC降价未经过沟通,台湾电信产业发展协会理事长吕学锦、副理事长蔡明忠、名誉理事长徐旭东与各业者高层“陈情”,认为通信建设支出庞大,希望管制中间价格,不要干预零售价格。但电信协会陈情无效,与NCC沟通也没有结果,1月底时NCC仍维持原决议。
由于不降价或降价幅度未达标准,最严重将被撤照,运营商表示,“民不与官斗”,已有默契将依规定提出降价方案,4月1日起实施。
同时,电信业者也表示,希望通过修法,明年开始移动资费可以改采调降中间价格的方式,因为中间价格是电信业向中华电信长期租用线路的电路费、接入费等业界间的批发价,政府管中间价格,后端零售价格自然将会同步调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