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象网讯(吉利/文)目前,数字阅读借力互联网与手机的迅猛发展,正在成为一种流行的文化传播和消费方式,成为全民阅读的新形式与载体。在数字阅读迅猛发展的同时,行业发展也存在着“版权混乱”、“盗版泛滥”之乱象,对此,多位2011全国“两会”代表呼吁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
加大数字出版侵权盗版力度
与传统的纸质出版物相比,数字化电子出版物具有存储量大、检索便捷、便于保存、方便携带、成本低廉、节能减排等优点,正在借助互联网与手机的迅猛发展成为流行的文化传播方式。据第七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我国18-70周岁公民图书阅读率为50.1%。其中,接触过数字化阅读方式的比例为24.6%,有16.7%公民通过网络在线阅读,14.9%的国民接触过手机阅读。
在数字阅读迅猛发展的同时,行业发展也存在着一些例如版权混乱,盗版泛滥,内容匮乏,良莠不齐,形式单一,格式不一,缺乏标准等问题。对此,人大代表、浙江电信总经理张新建呼吁进一步加大对电子书领域侵权盗版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著作人和出版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电子书刊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同时,他建议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新闻出版总署、工信部牵头,加快制定数字出版相关标准、数字出版统一格式;同时要鼓励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对相关网络媒体和书刊软件研发的投入,制定基于主流操作系统的终端整体解决方案。
加大对驰、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
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人大代表、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结合目前商标权益保护称,近年来,相关执法部门对侵犯知识产权、傍名牌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特别是从2010年国务院颁布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之后,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各地工商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专项行动。但仍有不法分子利用目前商标法律制度中的一些漏洞,从事恶意抢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为此,宗庆后建议,通过立法扩大驰名商标保护的范围,针对不法分子抢注行为采取更有力的制裁措施;加大对驰、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对已经有过保护记录的驰、著名商标主动进行跨类保护。
尽快修订《著作权》法
近年来,在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方面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具体到现实操作,尤其是涉及到一些影响重大的版权事件,仍存在法律法规层面的的空白或缺乏实施细节。
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称,“手机阅读、电子书、数字图书馆等数字出版产业都面临海量作品授权难问题,可是法律中没有参照国际上运行比较成熟的‘延伸集体管理’规定,造成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导致有关部门执法的难度。”
因此,她认为,只有尽快修订《著作权法》,加强对内容产业的保护,才能更好地保护我国的文化创新成果,进一步深化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