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象网讯(马秋月/文)1月24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中华电信、远传、台湾大哥大等5家电信运营商与悠游卡公司向公平会申请设立TSM营运管理平台,因5家电信公司在移动电信市场99%的高市场占有率,未来可能影响移动支付市场不公平竞争,公平会以附加限制条件方式通过。
据悉,为推动台湾NFC手机应用服务发展,去年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远传、亚太、威宝五家电信公司与悠游卡公司结盟,将合资设立TSM(TrustedServiceManagement)信托服务管理平台,扮演第三方信托营运角色,接受银行、智能票卡等业者委托营运NFC手机整合应用服务,让NFC手机未来可整合信用卡、智能卡、票证功能,以感应方式刷卡购物、搭乘大众交通工具。
因为结合五家电信商以及发卡量超过3000万张的悠游卡公司,未来营运公司设立后将在电信、智慧票卡市场上建立起相当大的经济规模,可能影响电信、智慧票卡市场公平竞争,外界与智慧票卡业者对公平会审核合资案高度关切,去年11月该案送公平会审议,昨天决议以附加条件方式通过。
据了解,公平会通过该案的理由包括认为电信运营商合资设立TSM能降低系统设备建置与整合成本,减少无效率的投资浪费,同时产生规模经济及网络效应等正面的经济利益,另外,也促成国内不同产业或相同产业的合作竞争,促使更多元服务,对消费者带来好处,也能提升国际竞争力。公平会期许未来TSM设立后提供的新兴交易模式,能提供消费者更便利、有效率的交易服务,带动国内消费市场与经济成长。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发言人孙立群表示:“过去台湾大哥大、中华电信曾试办NFC手机应用,因规模等因素最终未能成功,显示规模为服务能否推动的关键因素之一,另外,参考国外也以成立TSM信托管理平台方式推动NFC手机整合应用服务,在经济发展效益大过不竞争效益下通过该案。”
对于外界质疑该案将对移动电信与智慧票卡带来垄断的不竞争效果,公平会则认为新事业聚焦于提供新兴服务,难以认定对现有的移动电信市场带来限制竞争的负面影响,但也不能排除业者间垂直整合,对安全组件、小额消费支付工具、电子票证及移动支付平台市场有妨害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因此对合资设立TSM附加11条限制条件予以通过。
据悉,限制条件包括未来TSM成立4年后,所有电信运营商及其关系公司合计持股不能超过表决权股份或资本额的1/2,悠游卡公司则不得超过1/10。依业者呈报数据,该TSM合资案设定的资本额为3亿元,6家业者每家投入3千万元,还有1.2亿元资金需对外募资取得,未来可能吸引银行、手机等相关厂商加入。
为此,公平会要求TSM未来需开放其他厂商加入,没有正当理由不可拒绝水平竞争(电信或电子票证)同业加入,同时也需接受未来其他移动支付互连的要求,不能妨害其他移动支付平台提供移动支付服务的可能性。
5家电信运营商合计占移动电信市场99%,故设置限制条件不得拒绝其他运营商加入,其他电信服务运营商如WiMAX、4G营运商,非电信运营商如银行也都能加入,孙立群表示。此外,该平台未来也必需开放其他移动支付平台介接,避免对移动支付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
另外,其他附加条件还有不可在组件或服务条件上提供参与业者特别优惠,或对服务、组件供货商提供差别待遇,而且不能联合抵制特定行业的行为,成立5年内按时向公平会提报股东、合作服务供货商名册等资料。
虽然公平会通过TSM合资案,为NFC手机应用整合发展推进一步,但是站在商业利益考虑下,公平会提出的严格限制条件可能影响现有参与合资业者的投资意愿,也可能让原本有意投资的其他业者重新评估效益,未来TSM合资案走向仍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