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和电信运营商没有一点关系,却偏要说是电信诈骗,这是误导”,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在接受搜狐IT采访时表示,“电信诈骗”容易引起公众误解,建议统一规范为“网络诈骗”或“信息诈骗”。
廖仁斌观点为:
1、针对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技术进行诈骗犯罪的活动,一些政府部门和媒体宣传甚至政策规章中将此类诈骗犯罪活动统称为“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并且这类词语出现频率越来越高,造成认知混淆,给公众和社会带来较大困扰。
2、将非法利用手机、固定电话、互联网等各类信息网络技术的犯罪活动简单称作“电信诈骗”,而在许多场合“电信”是“中国电信”、“电信运营商”或“电信业务”的简称,很多人误认为“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是由中国电信或电信运营商指使或参与,给公众带来认知混淆,有的群众甚至片面认为,只要不使用中国电信或电信运营商的服务或通信网络,就可以避免这类诈骗犯罪活动。
3、有人也将网上银行、网上购物等账号、资金被盗也归类为“电信诈骗”,误以为有电信运营商参与其中,甚至引起一些出人意料的法律纠纷。
4、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根据此类犯罪行为的主要特点,对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名称进行科学规范,比如统一规范为“网络诈骗”或“信息诈骗”犯罪活动,以帮助群众对此类犯罪活动提高认知、甄别能力,进一步有效防范、打击此类犯罪活动。
业内人士这样评价:廖仁斌,来自湖南的电信业代表,非常活跃,以“敢说”、“接地气”著称。从2008年以来,从《电信法》、新媒体规范、宽带提速……今天“炮轰”电商“无法无天”,均是行业热点和焦点问题。
“电信诈骗”这个词语,被各行业使用,已影响到中国电信乃至电信业的品牌,此前有人曾经建议修过为“通讯诈骗”。但是,司法机关、媒体等对其使用习以为常了。廖仁斌这次建议,是否会引起重视,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