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各项应用的深入发展,流氓软件与钓鱼网站的新现象层出不穷,并且呈现由PC端向移动端发展的新趋势。流氓软件与钓鱼网站一方面不但影响用户体验,更严重的甚至威胁用户的隐私信息及财产安全,另一方面流氓软件与钓鱼网站形成的黑色产业链已经成为阻碍我国互联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毒瘤。
一年一度的315临近,流氓软件和钓鱼网站成为互联网从业人员以及广大网民关注的焦点。近日,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主办了“315剑指流氓软件网民隐私保护和软件良性发展研讨会”。
研讨会就我国互联网发展状况、流氓软件等造成的危害做了探讨,并呼吁国家相关法制建设能够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
恶意软件问题凸显
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胡钢表示,所谓流氓软件,互联网协会早在2006年公布了恶意软件的八大特征,包括:强制安装、难以卸载、浏览器劫持、广告弹出、恶意用户信息收集、恶意卸载、恶意捆绑以及其他。
“法律角度来说,流氓软件就是非法软件,就是侵害消费者权益和违背了网民的真实意愿,与宣称的网民协议不相符的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网络法研究所副所长朱巍从法律角度定义了流氓软件,并且表示,“没有任何一个技术可以超越法律,技术本身没有道德,它是一把双刃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伤害到我们本身。只有法律赋予技术道德性,才能让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得更快,走的更远。”
这些流氓软件正在严重威胁网民的个人隐私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清华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实验室发布的报告显示,2011年国内网络黑色产业链获利达到54.2亿元。鉴于2012年流氓软件、钓鱼网站数量持续增多,业内估计钓鱼网站产业的犯罪规模很可能已经突破百亿。
入侵移动互联网
移动互联网是互联网与通信高度融合的产物。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我国3G用户数已经突破20%,进入快速增长期。去年大屏幕高配置的智能手机价格越来越低,这一切都助力了移动互联网的发展。
手机超越PC成为我国网民最大的上网终端。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安全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流氓软件以及钓鱼网站正在获得野蛮式的发展。
网秦手机安全专家分析称,“每逢节假日,恶意软件就会异常活跃。它们会盯上热门的社交类、电商类、游戏类应用进行‘换壳’,变身后具备很强的主动传播和攻击能力,造成用户无法正常接收短信、不知情订购业务,严重者导致手机流量耗光、手机欠费被停机。”
在去年“双十二”活动期间,网秦云安全平台当周数据显示:网秦查杀到恶意软件超过4000款,其中,QQ斗地主、捕鱼达人、陌陌、微信、京东商城成为手机恶意软件最爱伪装应用前五名。
金山安全专家李铁军表示,“国内安卓市场里面影响到个人隐私方面的软件占到七成,它的权限使用对用户的影响是非常大的。70.43%的软件会获取与隐私有关的权限,包括定位、短信、通话、通讯录、手机号码。我们分析了其中大概有两万个样本,两万个样本里面大概有50%的软件获取的隐私通过现有的安全软件把它关闭掉而用户不知道,很多没有关闭。”
法律逐渐完善
互联网是个充满创新的领域,我国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协会一直采取的是提倡行业自律发展,轻监管后管制的策略。针对流氓软件以及钓鱼网站,在2006年底,中国互联网协会推出了《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当时在治理恶意软件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面临目前流氓软件高速发展并且呈现出从PC向移动端发展的趋势,严重威胁用户个人隐私及财产安全的情况。多位专家呼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何山表示,希望用惩罚性赔偿手段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隐私,在治理垃圾短信方面能够取得比较好的效果。在网络信息方面,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相关政府部门也在加速完善相关立法问题。针对流氓软件造成的个人隐私安全问题,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的决定》。决定出台后有关行业组织非常重视,正在研究怎么落地的问题。朱巍表示,决定首次明确将个人电子信息包括在隐私权范围内,并且明确了个人信息使用的合法性、正当性以及必要性三个原则。
对于流氓软件造成侵害后,消费者要诉讼取证十分困难。胡钢表示,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专门规定,涉及到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是所谓的公益诉讼。
胡钢表示,随着我国相关法律的逐渐完善,通过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或者类似的公益组织,他们出面直接向不法商家、不良的软件提供者集体诉讼,应该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每一名网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