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大家下午好!首先很高兴来到这里能够跟各位同仁,各位行业伙伴一起分享和交流,刚才听了很多嘉宾讲移动互联网方面的一些信息,我想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互联网电视的相关信息。
很多企业和很多资本都已经陆续进入这个行业,昨天晚上阿里也宣布进入互联网电视,他是以合资的方式进入这个行业,所以我们简单看一下这个行业目前的现状,以及我们对未来这个行业趋势的看法。
这个行业对很多普通用户而言还是相对陌生的,这是一个由家庭厂商TCL发起的互联网电视的概念。之前推动也是以终端销售作为主导,从11年底开始就可以看到陆续各大家电卖场里很多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终端已经铺开销售,比同等功能电视会贵一到两千,那时候大家都在想贵在哪里,其实很多人都没有深入去看。
厂商提出从看电视到用电视概念的转变也没有被广大普通用户接受,所以这个行业目前来说还是业内人士相对自娱自乐的东西,但是已经吸引了很多资本的眼球,包括一些大的互联网公司、终端厂商、平台商、通信运营商等各个产业链厂家的注意,只是对于用户而言对这个理解还没有像移动互联网这么的深刻。
OTTTV从视音频角度而言,可以理解为做了电视屏适配的视频网站,由于政策的管制直播是受限的,很多厂商和终端商宣称的应用并没有完整的生态链,更多做移动终端应用的平移,这样的体验也不好,所以目前而言用户核心价值并没有得到呈现。由于在公共互联网传输又遇到适配大屏电视,所以对码流带宽要求非常高,而且过高的带宽必然导致一些流畅度的损失,所以从目前而言整个体验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三主要是盈利模式,目前整个产业链环节各个参与者都没有弄清楚从这个行业里到底靠什么盈利,目前相对比较清晰的是电视机厂商可以通过终端的溢价进行盈利,还包括合资厂商,通过卖硬件获得一些收入,但是硬件被拉低,这一块红利也被摊薄,所以目前只有很少部分厂商通过硬件终端进行规模性的收入。
第二是内容付费,由于一些基础建设和网络带宽的受限,很难做到像数字电视那样的清晰流畅和稳定,即使它有一些独有的优势资源,也很难形成用户付费。
第三是广告,任何一个媒体平台靠广告收入都是需要有海量的用户作为支撑,而这个业务由于进入门槛相对比较高,因为它的终端成本会比较高,而且电视机又是家庭里比较耐用的电器,它的更新周期又比较长,所以目前它的用户规模也只是跟随着终端的出货量来稳步的增长,它还没有达到类似于其他传统媒体,包括像互联网网站那样的规模的用户群,所以很难实现广告收入。
第四是移动终端链条里很重要的一块是应用的分成,移动终端有一套完整的应用生态链,通过开发者平台方和用户形成一个良性的生态循环,目前很多商业推动者也认识到这一块的价值,但是很多移动应用被适配被移植,大家也发现这一块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是目前而言并没有形成属于互联网电视的应用厂商。
第四个行业现状是政策管控严格。广电总局的181号文,OTT播控必须与七家牌照商合作,而且严格限制直播内容。
第五是产业链不完善,只有输入没有输出,现在很多产业链伙伴,包括厂商、内容商、牌照商、视频网站都在努力从这个行业里崛起用户资源,而他们并没有一个成型的模式让这个行业产生良性的循环。
下面来看看这个行业的发展趋势,电视无疑是最好的接受终端,视频已经逐步成为公共网络上很重要的一块应用,而这个应用了电视无疑是体验最好的,它的大屏服务和整体的家庭效果都是超出于PC和移动终端,所以这一块也是非常受到行业关注。
1,产业融合渐进佳境。精细化分工在后面会越来越出现,因为整个产业链参与者都在努力做全链条,终端厂商不仅卖电视,自己也做应用场商场,也自己定制一些应用,这些都是产业链通吃的思维。以华数为代表的牌照方为例,我们也在做相关的全行业的布局,但是我们也认为行业的成熟需要各方精细化的分工,并且合作才能产生共赢。
2,回归内容为王。因为电视屏是视音频最好的用户体验的屏,它是家庭娱乐的主屏,所以一切优秀的内容都会在这上面得到更好的呈现和服务,所以这块屏对内容的需求也是非常大的,所以一些优秀的内容提供方也是这个行业重要的组成部分。
3,家庭主屏王者归来。家庭屏跟手持遥控器,包括人机交互下都会在这块屏上得到呈现,所以多屏互动和深度交互是未来电视机重要的功能。
4,目前OTTTV互联网电视现在市场上主流的发展模式有三种,一种是以有线电视运营商,以广电为代表的数字电视结合OTT服务为主的DVB+OTT模式,充分发挥广电的直播优势和OTT点播优势。第二以电信运营商为主的IPTV+OTT的发展思路,电信运营商希望通过现有IPTV+OTT平台作为收入。第三是以互联网企业和部分牌照方为代表的虚拟运营商的自主运营,纯OTT发展目前来说比较困难。
5,前后向模式同步发展。在电视上用户付费由于十几年数字电视的培养已经形成了一些良好的用户认知和付费习惯,只要我们把服务体验做上去,用户是愿意为优质的服务和内容进行埋单。随着终端出货每年高速的增长,我们也相信在未来会有海量的用户在行业里出现,这样我们也能够形成后向广告付费的模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