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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将4项通信建设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移交社会组织

2013年7月26日 11:05  CCTIME飞象网  作 者:章芳

    飞象网讯(章芳/文)7月26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工信部负责实施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和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等4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将交由社会组织承接。

    工信部表示,自2013年三季度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和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甲级资质、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和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专业委员会承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建设企业相关甲级资质和个人资格的受理、初审工作,以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和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乙、丙级资质认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由当地相关社会组织负责实施,省(区、市)承接组织由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商通信企协确定。

    为保障通信建设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4项通信建设资质资格认定条件、等级标准、业务范围、受理审批时限及证书有效期等暂按原规定执行。资质资格证书由建设专委会统一印制并加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印章。

    截至2013年二季度,已经取得的4项通信建设资质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和个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办理变更的,由原实施机关负责办理变更手续;证书到期需要换证延续的,按续办程序向相应的承接组织提出申请。

编 辑: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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