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前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公告提出,对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同时,为切实保护用户权益,文件对电信企业资费方案设计、宣传推广、协议签订和准确计费等方面提出了多项要求。此外,《通告》还废止了涉及电信资费审批的相关文件。
此公告一经发布,就引起业内外广泛热议。但整体而言,大家普遍认为这将有利于电信领域通过市场需求提供业务,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加上今年放开的虚拟运营政策,我国电信业迎来全面市场化发展的新时期。
而我个人认为,这是我国政府做出的新一轮职能调整在通信领域的具体体现,也就是在充分竞争的领域,由市场说了算。而价格作为最重要的杠杆之一,一直由政府把控。如今交给市场定价,充分说明市场将作为需求和价格的直接调节者,有利于通信运营领域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促进产业竞争和创新有着更为积极的作用。
分析整个通告,我认为有三点可以肯定的地方。
第一,有利于市场作为调节主体的转移
虽然现行政策还不能算是完全市场化,但价格作为最主要的调节杠杆交由市场定价,有利于进一步将市场作为调节主体的转移,而非政府和企业,这一点是走向完全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随着通信产业全面进入数据通信时代,资费的定价显然超出了之前以人为中心,语音和短信衡量价格和服务的年代。而随着OTT业务的竞争、万物互联等更多设备接入网络,电信业务资费定价日趋复杂。简单的时分、条分和兆分都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更给运营商制定合理、灵活的资费带来不少麻烦。而随着组合套餐成为主要的销售模式时,原有的政府定价策略显然已经被打破。而一些差异化竞争推出的单项业务资费的下调又和政策冲突等,都使得之前的政府价格管制名存实亡,反而影响运营商业务发展,也不利于消费者。
比如,之前面对OTT等业务冲击时,运营商的反应是迟钝而且对抗的,并不是以市场、技术和业务去抗衡。现在,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自主确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及计费方式等,这些就有利于运营商向更多接入网络的服务、设备和业务进行新的收费梳理,而不仅仅是面向消费者收费。这些政策背后的延伸更应该是运营商去思考的。
第二,有利于形成良性竞争的局面
有人担心说放开资费管制是不是意味着价格会迅速降低,尤其是是否会引发价格战,我认为这是杞人忧天。越开放,越市场定价的业务反而容易形成良性竞争。
没有了政府的限价,运营商在制定相对激进的策略时反而会更加的谨慎和理性。这是因为没有了政策红线,任何一方突然的,不理性的降价必然引起另外一方或者两方的强势反击,那么最终受伤的则是三家运营商。
与此同时,随着今年加大移动转售服务即虚拟运营商加入竞争,电信行业营改增税收改革、OTT业务冲击进一步加剧等因素,运营商面临更高的成本和利润压力,因此在资费下降上会更加的理性。反而会把重点放在业务重新、产业整合、服务创新等方面,从单纯的做减法到创新做加法,这将大大激发运营商的创新能力。
事实上,这正是市场定价的魅力所在。
第三,有利于监管为民的转换
在过去,政府监管部门的核心其实是以企业为中心,而取消价格杠杆之后,监管部门的核心将以民为中心,以消费者为中心,重点是确保运营商提供的各种业务和服务要简单清晰,合法合规,准确合理。
整个公告中的二、三、四条虽然均是对运营商的规范,事实上反过来就是监管者需要重点关注的,比如第三条中要求的,运营商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虚假宣传。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应该尽快理解本项新规的要求,完善法律,尤其是在监管思路上进行彻底的转变,从而做到真正监管为民的立场。
当然,我认为现行政策仍然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价格杠杆仅仅是第一步。随着OTT业务的冲击、物联网产业的巨大需求、移动转售业务的开展以及政府为吸引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行业,政府势必对该领域进一步放开管制,将更多管制政策交由市场决策,比如在牌照、频谱以及人事、薪资等方面。
这样才有利于全面激活三大运营商创新活力,从而才能更好支撑新一轮国家安全与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