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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消息!歌华有线股东变更为国务院,“全国一网”股份公司雏形结构确定?

2020年6月2日 09:38  DVBCN广电网  作 者:张晓宝

2020年6月1日,从5月27日起在经历了多日的主动停牌后,北京歌华有线发布了复牌公告并宣布了项极为重大的消息。

根据歌华有线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出资意向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及复牌公告》:

2020年6月1日,歌华有线的控股股东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于当日与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署了《出资意向协议》。

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以其持有的公司265,635,0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9%)出资共同发起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据其表示,若本次出资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北京广播电视台变更为国务院。

本次的股份处理情况,DVBCN整理总结为以下重点:

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歌华有线37.42%的股份(520,852,992股),按照37.42%×51%的股份(265,635,026股)出资作为“全国一网”股份公司发起人之一,联合各省网公司及战略投资者等等共同组建股份公司。

“全国一网”股份公司的形式: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由甲方(中国广电)牵头和主导,联合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战略投资者等共同组建股份公司,各方一致同意股份公司注册于北京市,并在北京市依法纳税,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分享利润。

长期以来,各界对于各广电网络复杂的股份及利益结果如何统筹到“一张网”中有很大的争议,因此以下的这些协议条款可作为参考:

1、甲方(中国广电)承诺同意由乙方二(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先行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股份公司成立12个月后,同意股东由乙方二变更为乙方一(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承诺同意乙方拥有至少一名股份公司董事提名权。

3、乙方承诺协助歌华有线与北京市各部门等进行充分沟通,积极推进股份公司及歌华有线的各项工作,维护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不实施任何改变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的行为,并且不与歌华有线其他股东实施任何改变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的行为(如: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股东表决权归集等)。

4、股份公司成立后,乙方承诺在歌华有线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议案时,同意股份公司提名董事的议案,使股份公司提名的董事人选在歌华有线董事会成员中占据半数以上。

5、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协议后,确保歌华有线正常的运营和管理,确保歌华有线人员、业务、财务稳定,确保歌华有线平稳渡过控制权变更的特殊时期。

——以上协议内容基本意味着,“全国一网”股份公司将统一品牌、实现整体上的运营,但各“加盟”公司仍保持原有的独立具体业务经营等。

——广电人关心的人员人事问题等,基本上也会保持稳定,不会发生太大的变迁。

——歌华有线直接与间接股东的统一变更,是否也意味着其他家也将实现类似的部分变更?DVBCN先前报道的案例中,乐山市便是将以乐山台为主体实现乐山市县等有线电视网络的“一体化”并最终对接到四川广电网络,进而接入到“全国一网”。当然,这只是个思路,具体情况还要看各地的实际操控。

——本次歌华有线实际控制人由北京台变更为国务院,这是最令人意外的变动,众所周知,中国广电的实际控制人便是国务院(财政部为主要出资方),只是由广电总局代为行使主管权。歌华有线股权融入“全国一网”股份公司,是否验证了中国广电借壳歌华有线上市的传闻?

——“全国一网”股份公司的结构基本上已经确定了:

中国广电+歌华有线+22家广电网络非上市企业+10家广电网络或相关上市企业+战略投资者=“全国一网”股份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

——目前,暂且未确定“战略投资者”具体包含哪些,鉴于2019年中国广电曾与阿里巴巴、中信集团签署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否会包含这二者?中国广电与中国移动签署了5G共建共享协议,部分运营商仍是部分广电网络公司的股东(非控股),是否会包含运营商企业?此外,中信国安直接控股的几家市级广电网络怎么处置?

编 辑: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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