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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开展2025年度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总结评估工作

2025年11月26日 08:58CCTIME飞象网作 者:致新

飞象网讯(致新/文)11月26日消息,工信部办公厅近日发文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5G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工信部联通信〔2024〕2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5G应用“扬帆之城”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23〕322号)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总结评估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通信函〔2025〕4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5G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工信部联通信〔2024〕2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5G应用“扬帆之城”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23〕322号)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总结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过持续开展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总结评估工作,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大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凝练推广5G应用发展经验做法,推动相关单位加快5G规模应用,培育新质生产力,壮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重点内容

面向地级及以上行政区(以下统称城市),主要评估以下内容(参考指标见附件1):

(一)5G流量提升情况。包括5G个人用户普及率、5G网络接入流量占比2项指标情况,促进5G网络接入流量提升的主要做法。

(二)5G连接规模情况。包括重点行业领域5G应用渗透率、5G物联网终端连接数量2项指标情况,提升重点行业5G应用用户数量和5G物联网终端连接数量的主要做法。

(三)5G应用创新情况。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的试点项目和优秀案例情况、“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全国赛获奖情况、5G融合应用创新主体创建情况,加快推进5G应用创新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四)5G网络建设情况。包括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 5G行业虚拟专网数量2项指标情况,推进5G网络建设和行业虚拟专网建设的主要做法。

(五)5G应用政策支持情况。包括地方政府为推动5G应用规模化发展、构建5G应用生态、培育5G应用产业等开展的工作情况,出台并落实政策措施情况;地方政府建设5G相关产业集聚区、5G产业创新基地、5G创新应用引领区等情况。

三、工作程序

按照“管局牵头评估、地方协调支持、产业协同推进”的总体工作安排,各地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总结评估工作;各城市发挥规划制定、政策支持、统筹协调作用,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具体开展5G应用推进工作,并配合做好总结评估。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署实施阶段(2025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部署2025年度5G应用“扬帆”行动总结评估工作。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各地加强政策支持,培育市场需求,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发挥合力,积极参与5G应用“扬帆”行动总结评估工作。

(二)评估报送阶段(2025年12月)。各地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总结评估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5G发展及应用情况,切实做好关键指标数据核实,于2025年12月30日前在5G应用“扬帆”行动发展监测平台(https://5gyfcs.cn:56101)填报发展情况报告(见附件2),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三)组织复核阶段(2026年1月—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报送情况,统筹采用数据核实、技术评测、专家复核等方式对地方总结评估情况进行复核,总结年度5G应用“扬帆”行动评估情况。

(四)交流推广阶段(2026年3月—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所评估城市5G应用发展情况及经验做法,并通过推进会、媒体行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分享,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地方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省内其他城市加强指导,进一步推进5G规模化应用。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多方协同。各地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强化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协同,指导各城市因地制宜推进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总结评估工作。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要指导各地分(子)公司,积极参与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评估工作,并在配套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认真评估把关。各地通信管理局牵头负责本地区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发展情况的评估把关,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调研、调取系统数据等,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

(三)加强动态跟踪。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常态化监测手段,对2024年已完成5G应用“扬帆”行动评估的城市加强跟踪监测,持续提升5G网络覆盖、用户规模等,2025年12月30日前将5G应用指标最新进展情况上报5G应用“扬帆”行动发展监测平台,鼓励深化探索5G轻量化(RedCap)及5G-A的发展,通过打造5G-A万兆产业园区、低空通信基础设施、5G智能体验新场景等探索5G-A创新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发展情况及时优化调整评估参考指标。

(四)注重宣传推广。鼓励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加强对本地区、本公司主要做法的分享和经验交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010-68206155/18201196899

附件:

1.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评估参考指标

2.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评估情况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11月23日

编 辑: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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