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电信运营商为奥运通信保障和电信重组忙碌的时候,广电的手已经伸到他们的碗里了。
最近,广电发出公告,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会议已于8月8日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在公司经营范围内新增“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信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等内容,这一举动表明广电进军宽带业务已经进入轨道。
电信运营商与广电系统利益之争由来已久,最初始的原因还是来源于技术和市场的发展。随着“三网融合”的呼声高涨,电信网、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将成为一张网络,从这个角度看,广电进军宽带业务是出于长远考虑,情理之中。
随着“1号文”出台,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也为广电进军宽带市场提供了条件。
但是宽带业务一直的运营商的主推业务,如果广电进入宽带业务势必会与电信运营商发生冲突。尽管三网融合已成为大势所趋,但由于利益主体不同,广电业与通信业之间的行业壁垒依然存在。
如何去解决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这需要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借鉴一些国外如何处理通信业和广电业的成功经验,从三网融合和行业融合的角度,加大行业管理和协调力度,加快制订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国家标准,有效化解通信和广电两大行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一直以来,IPTV被业界认为是三网融合的突破口,是广电和电信运营商化干戈为玉帛的关键。在IPTV的问题上,广电握有手机电视运营牌照和手机电视节目版权,而移动运营商掌握着承载手机电视业务上行通道的移动网络,显然只有两者合作才能将IPTV发展起来。
在将来三网融合以后,广电和电信运营商应该是互助互利的关系,不应向宽带业务发展,因为广电要进入宽带业务就必须研究有线电视网双向、全功能网改造,建设有线数字电视进行宽带、双向、全功能网,这样一来,技术上广电会遇到很大的问题,另外,可能造成与电信运营商重复建设问题。希望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调节两者之间的关系,使我国的宽带业务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