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现面向有关单位征集创新技术需求和创新科技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领域
征集对象:全国各高校、科研院所、科创企业等创新主体。
征集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通信、电子信息、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低空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等十大重点产业领域。
征集内容:科技创新技术需求和科技创新成果。
二、征集时间及方式
征集时间:全年分批次组织开展,第一批科技创新需求征集表和科技创新成果征集表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
征集方式:单位根据情况填写科技创新需求征集表(见附件1)和科技创新成果征集表(见附件2),将单位盖章后扫描件(PDF版)以及电子版(word版)一并发送至fwpt@miitcntc.org.cn邮箱。
可关注“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公众号,获取征集表等资料及更多信息。
三、供需对接与服务
(一)我中心将分领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和遴选,汇聚科技创新需求和创新成果,分领域组织相关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等开展精准供需对接和宣传推荐。
(二)征集的创新需求,择优纳入项目库,适时征集解决方案。
(三)征集的创新成果,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根据供需双方创新需求,组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等相关培训。
四、创新需求和成果填报要求
(一)填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机构,每个单位提交的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数量不限,预期形成的创新成果须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和应用场景。
(二)创新需求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计划中拟解决的技术问题,需要借助国内高校、科研单位进行技术升级的需求,以及具有一定前瞻性的科研开发项目,或是需要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开展的研究项目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
(三)创新需求需有明确的合作方式,如合作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并确保需求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实施性。
(四)创新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专利、新改进等,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成熟度,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
(五)创新需求和创新成果均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可向社会公开。
五、联系人及方式
李向前 010-88485007,15201302365
郭晓春 010-88485019
冯 涛 010-88485013